我国可转换企业债券的交易规则

交易方式:可转换企业债券实行T+1交易。可转换企业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交易报价:可转换企业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以面值1000元为一交易单位,结算单位为张(即100元面值),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

交易时间:可转换企业债券交易的集中开市时间同A股。

交易清算:可转换企业债券实行T+1交收,交易清算参照A股的现行清算办法办理。

交易终止:可转换企业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

交易费用:深交所按成交金额的0.1‰向可转换企业债券买卖双方征收交易经手费,同时债券买卖双方还须向所委托的债券交易商交纳佣金,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取。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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