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全债指数怎么编制的?

1、选样

1)债券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债券的信用级别为投入级以上。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2)发行量:暂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3)债券剩余期限:一年以上。

4)附息方式: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2、指数计算

1)基日: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2)计算公式:以样本债券的发行量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债券的总市值 +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入收益)/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入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样本债券利息收入再投入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3)取价规则

选取债券交易价格为净价。

交易所债券(是指仅在交易所交易的债券):首先取做市商最优报价(最优报价=(最高买价+最低卖价)/2,下同),若无,取日收盘价,再无,采用模型定价。

银行间债券(是指仅在银行间交易的债券):首先取做市商最优报价,若无,取日内加权收盘价,再无,采用模型定价。

跨市场债券(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市场交易的同一债券品种):若存在银行间做市商报价,首先取最优银行间报价,若无,取其在交易所的收盘价(交易所如有做市商报价,则先取最优报价),再无,取其在银行间的日内加权收盘价,再无,考虑模型定价。

3、指数修正

1)修正公式

当样本券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 = 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2)需要修正的几种状况

发生指数样本券调整时,在调整实施前一个交易日修正指数。

凡有样本债券发生发行量变动,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债券利息及再投入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4、指数调整

新券计入:符合基本条件的债券自下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不合格券剔除: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将不合格债券(剩余期限不到一年或信用级别投入级以下)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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