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的基本职能

(1)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范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经营管理。

(2)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企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入基金经营管理企业、证券期货投入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危机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进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项;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实行指导、规划和协调。

(5)统一监管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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