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至少缴满3个月!
公积金是国家给予老百姓的一个购房福利,除了贷款买房以外,遇到急用钱的时候可以提取出来装修、还房贷、租房等等,用处非常大。不过提取公积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大家还需要准备一些申请资料。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大连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三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9、大领失业;
10、突发事件
二、公积金提取申请资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公积金联名卡、证明提取人与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正常审验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
3、婚姻关系证明、近一年的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房屋权属证书(购买国有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可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
4、契税完税票据(如未记载或无法推算计税金额的,职工应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房地产税收纳申报表》等材料)、《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套印国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统一收费票据。
5、提前还款的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本人和配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6、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费及住宿费收据。
7、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占地审批书、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农村房屋出具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
8、房屋权属证书及翻建、大修费用的收据、伤残证(1-10级)或残疾人证(1-4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1-10级)或《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1-10级)、伤残证(1-4级)或残疾人证(1-2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1-4级)或《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1-4级)。
9、医院的诊断书和该病种的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继承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
10、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养老金发放证明。
不同的提取条件需要携带不同的申请资料,建议大家打电话或者直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后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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