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银行贷款买房时需要注意的六大事项
我们都知道,买房钱不够去银行办理贷款,那你们知道不知道去银行办理贷款买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六大事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贷款未满1年不要提前还款
据国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贷款未满1年是不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必须是在贷款满1年后再提出,归还的金额也应当是要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且根据不同银行的情况,缴纳的违约金也是不一样的。
2、还贷困难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如果你在贷款期间内发生意外情况,出现还贷困难,你可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经过银行调查后,如如果情况属实,并且并无拖欠贷款本金、利息的情况,一般银行会受理你提出的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
3、申请贷款公积金余额不能为零
当你在贷款申请前使用了公积金储存余额,当前你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为零,这就表示您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零,那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4、贷款结清后需要撤销抵押登记
在你已经还清了所有的贷款本金与利息后,可拿着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与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到房产所在的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5、贷款期间要妥善保管合同与借据
您要知道,申请按揭贷款、借款合同以及借据都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你的贷款期限最高可达30年,也就是在30年内,你都应该要妥善的保管这些合同与文件。
6、抵押贷款房屋出租需告知承租人
在贷款期间,如果你将抵押的房屋出租了,你就必须要将房屋抵押的事实书面的向承租人告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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