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是什么 规定如下
从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也就是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了,下面我们来看看成都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
成都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是什么?
符合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
起付线按自然年度设1次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150元。
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参加统账结合的在职职工医药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参加单建统筹的在职职工医药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880元,退休人员为1100元。
另外成都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进行了改进,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2022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划入比例为2.8%。参加单建统筹的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总的来说,成都市职工医保的门诊保障提高,可以减轻参保人的门诊费用负担,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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