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不可缺少的四项条件分享

众所周知,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财产保全主要是为了解决难以决断时候的问题,自然地,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那么,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在申请者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的,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事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而且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这个时候申请人就不需要提供担保。如果是在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的申请者,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是可以不提供担保的。简单来说,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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