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黄金交易规则
博时黄金ETF场内份额(代码:159937)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遵循深交所交易规则,如下:
投资者参与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申购,需要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投资者在首次参与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申购前须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完成账户备案。
仅持有深圳A股账户的投资者,除可参与本基金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还可参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现金申购、赎回;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可参与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不能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基金份额时,申报数量应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卖出基金份额时,余额不足100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基金份额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
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万份。投资者提出场内份额的现券申购申请前须按3000克或其整数倍备足用于申购的AU99.95或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或AU99.95和AU99.99两种现货实盘合约的组合。
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投资者T日买入的场内份额,T日可以卖出。
投资者T日买入的场内份额,T日可以以现金为对价办理赎回,T+1日可以以黄金现券实盘合约办理赎回。
投资者T日以现券申购方式申购的场内份额,T日可以卖出或现券赎回;投资者T日以现金申购方式申购的场内份额,在交收前不得赎回或卖出。
投资者T日以现券赎回方式赎回场内份额后,T 日可卖出赎回获得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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