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专户的类型介绍
实践中,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中心一般应在受委托银行设立四类住房公积金账户:
(1)住房公积金存款户(住房公积金资金总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款户用于全面反映和记载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中心归集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状况。该账户也被称为住房公积金资金总账户。即: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分行所属各支行或办事处(以下简称“网点”)办理归集的,还须在各网点设立银行内部往来户,用于归集单位在就近网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范时间内,各网点应将往来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住房公积金存款户。
(2)委托贷款基金户。委托贷款基金户用于反映和记载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和回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状况。
(3)结算户。结算户紧要用于反映和记载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中心的利息收支和其他各项收支的增减变动状况。
(4)职工个人账户。条例规范,每个职工只能拥有一个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为了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务的清晰、准确住房金融新业务与法规和账户的惟一性。单位、受委托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中心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一规范。住房公积金属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经营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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