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督经营管理的目的介绍
1)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合同的附和性特点使被保险人在与保险人实行交易时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即使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或者可以拟订协议条款或合同,但与保险企业的地位和能力相比,或者从保险交易方式看,被保险人是先交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才向保险人索赔,被保险人还是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和属于弱势群体。如果保险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守信用就会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需要通过保险监督经营管理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2)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
保险监督经营管理的另一目的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为保险业提给公平竞争的机会和环境。为保险业提给公平竞争的机会体现在:保证社会资源在保险业中的公平合理配置,保证区别的保险企业享有均等的业务经营机会。为保险业提给公平竞争的环境是指保险监督经营管理部门对于保险企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的行为,必须采取处罚等措施,纠正不规范的竞争行为,从而保证保险企业之间能够公平竞争。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若内容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点击 举报 进行投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