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什么?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入企业)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实行经营管理或者处罚的行为。概括的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不仅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经营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范,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范条件和范围,占有、经营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入渠道,为我国经济的进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进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但是,中国信托业是在混沌中诞生、在不断清理整顿中进展起来的。在中国,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备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企业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企业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几乎涵盖了储蓄、证券经纪、保险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行业务。但也正因为其业务范围广,导致了信托业市场定位有问题,信托投入企业什么都做,成为"金融百货企业",最终导致"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信托投入企业违规现象严重,这些违规紧要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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