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股票委托交易规则最新是什么 报价规则如下

主板全面实施注册制之后,不仅交易规则发生了改变,报价规则也有所改变,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必须了解的,毕竟股票交易的时候,投资者需要自己报价委托。

注册制股票委托交易规则最新是什么?

一、集合竞价期间上市前5个交易日,沪深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的报价范围略有不同:

【1】上交所开盘集合竞价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2】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都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4】第6个交易日起,有效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10%。

二、连续竞价期间,沪深交易所主板的报价范围是一致的。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10%,其次报价时要满足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具体如下: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高值;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或“卖出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低值。

主板交易制度方面主要改动措施:

【1】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沪市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

【3】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新股盘中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停牌10分钟;

【4】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主板实施注册制之后,委托报价方式如上,若是不按照规定来,委托之后会显示废单的。注册制之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更大,大家要注意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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