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在哪些期间不得买卖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四个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同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四方面情形下不得转让:

1、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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