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投资理论-不确定性原理:主要内容、如何运用、意义启示
在索罗斯的人生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理念架构,它既帮助了索罗斯经营对冲基金去赚钱,又使他以慈善家的身份去花钱。但是这个理念架构的本身不是关于钱,而是有关一个哲学家们早已深入研究过的主题,即思维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不确定性。
传统的科学方法论十分强调科学研究与确定性的关系,确定性完全成了判断科学和真理标准的特征。在哲学意义上,这一思想则表现为:只有能够判断为真或假的陈述才是有意义的,而不真或不假(不确定)的陈述是没有意义的。索罗斯依据其“可错性”和反射性思想,完全反对这一观点。
索罗斯的哲学理念的形成也深受他个人经历的影响。索罗斯是犹太人,生长在被德国占领的匈牙利,随时面对被驱逐和杀害的可能。1944年德国占领匈牙利时,索罗斯的父亲立刻意识是到了非常时期,通常的规则不再适用。他为自己家人和其他一些人搞了虚假的身份证,有钱的付了钱,没钱的他免费帮忙。他们大多数都幸存下来。这是索罗斯的父亲一生中最自豪的事。以虚假身份生活的经历,对索罗斯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他们随时有生命危险,周围的人不断消失,他们战胜了许多难以想象的艰险。
后来,在父亲的帮助下索罗斯离开了匈牙利,17岁时到了伦敦去上学,学业结束后他找了几个工作都不对路,最后终于在纽约做起了套汇交易。
人生经历的不确定性使索罗斯对“不确定性”有自己的感悟。索罗斯指出,不确定性现象并不是什么神秘莫测的新现象,本来就根植于常理之中。而“人类事务的有些方面仍未有正确的解释,但原因不是因为反射观念才刚刚被发现,而是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竟刻意把这一概念隐瞒起来”。针对不确定性的重要意义,他还明确指出,“真实价值不确定的陈述不但不是没有意义,而且还比真实价值可以确定的陈述重要。后者构成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的真面目。但前者表达了我们与生俱来的不完美的理解,却可以帮助我们形塑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世界。”当然,不确定性观念的深刻意义,在于引起人们对真理的重新评估,而不是对真理的否定。
索罗斯还认为,传统的真理体系只是强调陈述的真或假两类范畴,但对于一个包含了具有思考能力的人参与的世界来说,这个体系是不够的。必须承认另一类真理范畴,这就是真实价值要视其影响而定的不确定性陈述或反射陈述。他称之为第三类真理,并认为反射现象构成真理概念的重要意义是:事实未必构成判断真理的唯一标准。
传统看法认为,陈述是否与事实相符是判断真假的依据。但如果了解反射意义上的真理观,则可认识到陈述是否与事实相符,可以有两种方式达到:既可以是提出真确的陈述(相对的);但也可以通过陈述去影响事实(绝对的)。换言之,是否与事实相符并不能保证陈述的绝对真实,对于社会现象来说更是如此。例如,所有有关价值的陈述性质都是反射的。他强调指出,长久以来,人们已习惯于用思考自然现象的方法来思考社会现象,但如果承认反射或不确定现象的真理性,则应修正我们思考人类和社会事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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