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续竞价?成交价如何产生的?

什么是连续竞价

所谓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结束后,证券交易所开始当天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每笔证券交易的具体价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3时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实行撮合。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在无撤单的状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范,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人收盘集合竞价。

成交价的产生

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状况产生成交价: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例]: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及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如表所示。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37元,数量为600股,则应如何成交?

某股票某日交易时即时揭示的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

卖出申报 15.37 1000
15.36 800
15.35 100
买入申报 15.34 500
15.33 1000
15.32 800

[答]: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此题买入申报价格为15.37元,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5.35元,所以应以15.35元成交100股,以15.36元成交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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