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常见的问题介绍

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可以交易哪些证券产品?

答:试点初期,沪股通股票范围包括上证 180 指数及上证380 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其中以人民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沪股暂不纳入,被实施风险警示板的沪股也暂不纳入。截至 2014年4月10 日,可纳入沪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共 568 只。

对沪港通的投资规模是否实施额度控制?

沪港通分别对香港投资者投资上交所市场(沪股通)和内地投资者投资联交所市场(港股通)的单向总额度实施管理。在试点初期,遵循有序可控的原则,沪股通总额度略大于港股通总额度,即沪股通的总额度为 3000 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的总额度为2500 亿元人民币。 同时,沪港通业务还实行每日额度控制。在试点阶段,沪股通的每日额度为 130 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的每日额度为 105 亿元人民币。

如何对沪港通实施额度控制?

答:在沪港通额度控制的具体分工方面,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港股通的额度进行控制,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沪股通的额度进行控制。

在额度统计口径方面,沪港通主要以申报和成交金额等作为计算依据进行额度控制。交易相关的税费,以及诸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事项所导致的资金流量,均不占用额度。

在额度控制机制方面,沪港通实行每日额度盘中实时控制和总额度收盘后控制。

关于每日额度控制,就是两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交易中对订单进行监控,根据买卖订单申报、订单撤销及成交结果等实时计算当日额度余额(其中,当日额度余额的初始值为每日额度值,即沪股通是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是105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控制机制在不同的交易时段略有差异:在上交所集合竞价阶段(或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内,当日额度余额用尽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单申报,仅接受卖单申报;此后,若在该时段结束前有买单申报撤销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单申报,直至额度再次用尽。在上交所连续竞价阶段(或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内,当日额度余额用尽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不再接受新的买单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接受,而仅接受卖单申报。

关于总额度控制,在收盘后根据当日买卖成交净额及上一交易日总额度使用情况计算出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余额的初始值为总额度,即沪股通是300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是2500亿元人民币),如果总额度余额小于一个每日额度,那么下一交易日将暂停接受买单申报,但仍接受卖单申报;直至因有足够卖单成交使该余额大于一个每日额度时,下一交易日恢复接受买单申报。

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港股通投资?

答:港股通投资者应当拥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同时,在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内地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在实践操作中,港股通业务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由证券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联合公告中明确的准入资格标准,以及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核定参与港股通投资者的资质,并要求投资者在了解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完成必要的手续。

哪些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可以参与沪港通经纪业务?

答:目前,原则上符合沪港通有关技术及其他条件的上交所会员和联交所参与者均可参与沪港通。

沪港通与QFII和QDII有何主要区别?

答:沪港通与QFII、QDII制度具有一定共同之处,都是在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为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资方式,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而作出的特殊安排。

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沪港通与QFII、QDII又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是业务载体不同。沪港通是以两地交易所为载体,互相建立起市场连接,并对订单进行路由,从而实现投资者跨市场投资。QFII等是以资产管理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为载体,通过向投资者发行金融产品吸收资金以进行投资。

二是投资方向不同。沪港通包含两个投资方向,分别是香港投资者投资上交所市场的沪股通,以及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市场的港股通。QFII等则都是单向的投资方式。

三是交易货币不同。不论是内地投资者还是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股票应当以进行清算交收;QFII从其客户募集的资金或与其客户的清算交收可以以美元等外币进行。

四是跨境资金管理方式不同。沪港通对资金实施闭合路径管理,卖出证券获得的资金必须沿原路径返回,不能留存在当地市场;QFII等买卖证券的资金可以留存在当地市场。

这样看,沪港通与QFII、QDII具有不同的制度安排,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为投资者跨境投资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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