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的新规了解及其与旧规则的区别

新股申购基本规则分析

1、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2、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3、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4、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5、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6、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7、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由新规详情可以知道新股申购新规与旧规则有着明确的区分:

1、 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

2、 “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3、 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从新规规定来看,新股申购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进行多次申购的,除了第一次申购外其他均视为无效申购。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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