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什么情形下会停发

海口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工作已经展开,有朋友想申请海口失业补助金但不知道具体领取条件,那么海口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什么情形下会停发?

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27号)文件可知,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

(图示来源于海口人社局官网)

海口失业补助金什么情形下会停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海南省相关规定,海南省参保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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