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税制构建的前提因素

什么是信托税制

信托税制是指与信托行为、信托当事人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总称。具体是指对信托行为及其当事人之间财产转移、经营管理、受益所课征的各种税收。

我国信托税制构建的前提因素

在构建我国信托税制之前,要考虑以下因素:

1.税种结构 

从世界各国的税制改革状况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紧要围绕流转税实行,其所得税的比重在逐渐下降,流转税的比重逐渐上升;实行以所得税为主的进展中国家近期税制改革的着眼点同样放在了流转税方面,而对推行以流转税为主的国家来说,其税制改革的重点则放在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的改革和完善上。各国的税制改革呈现出来的总的进展趋势是,向以现代直接税和现代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靠拢。出于优化税制的目的,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重点应放在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完善方面,而且对信托行为的税收调节亦应集中于所得税和财产税上来。鉴于信托财产具备的财产性特征和赠与性特征,目前来讲,对信托行为应征收的税种包含所得税、营业税、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除此之外,还应借鉴我国 台湾地区的经验,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2.分税制 

分税制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经营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经营管理财政体制。与信托行为有关的税种紧要集中于地方税体系,如其中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契税。但是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则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范畴。

3.信托品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5月9日颁布实施的《信托投入企业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范,信托投入企业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及知识产权信托等财产和财产权信托业务,按照委托人约定的条件和目的,对信托财产实行经营管理、运用和处分;可以接受为了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1)救助贫困;(2)救助灾民;(3)扶助残疾人;4)进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5)进展医疗卫生事业;(6)进展环境保护事业,保护生态环境;(7)进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信托投入企业经营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入、同业拆借等方式实行;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经营管理方式的区别设置信托业务品种。

一个国家的信托税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税种结构、分税制、信托品种等各个因素都会影响一个国家信托税制结构的设置。首先,一个国家的税种结构一旦有了大致架构,就不会轻易发生重大改变,而且信托税制的设计必须建立在当前我国普通税制基础之上。所以要探讨信托税制的基本原则必须先了解我国目前的税种结构。其次,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在税种上的划分使得中央财政力量逐渐强大,地方财政实际上比较虚弱。而信托税制作为财产税,紧要属于地方税制,如果能够完善信托税制,必定能解决地方财政的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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