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牢问题与合作竞争
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套牢问题”不可能在市场制度框架内得到解决,唯一的出路是一体化,即让供求双方以收购兼并或联合的方式合为一体,使原来的外部市场关系内部化。但一体化企业制度本身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一个汽车厂把所有(或许多)出产配件的企业都收归自己旗下,规模必然过于庞大,导致经营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增加。
然而,在现实中,近年来诸如日、美等国的汽车企业都是以分包等市场合同形式筹集零部件供应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的效率也很高。他们是如何克服“套牢问题”的呢?研究发现,日、美等国汽车业通行的并不是一般的市场合约,而是一种以长期合同为基础的“准市场”模式。经过长期背信弃义、以邻为壑式的“理性”博弈,人们发现,依靠这种方式获得的利益迟早会受到类似的报复。从长期来看,得益和损失大体相当。为了避免两败俱伤,人们开始选择合作与互利,把短期的一次性市场合同关系变为长期合作、密切协调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这种模式下,双方虽然仍保持着市场合约关系,但这种合约关系具备了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特点。配件厂可以放心地实行专用性投入而不用担心遭到解约或被“套牢”,整车厂也可以期待零部件厂对自己的需求给予全力配合,保证连续稳定地获得优质零部件供应。这种做法目前在西方国家日益盛行,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
“套牢问题”的合作解决,表明市场经济并不是只讲理性、只顾效率的,其中也有许多互利合作与双赢的基因。对市场经济中的个体理性不应当过分夸大,不应当片面理解,如果一切从个体利益出发,只讲合法不讲合情,完全不顾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情感,从长期来讲也未必能带来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然而,在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的今天,有些人却念念不忘经济人理性,把个体效率的追求扩张到极致,似乎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我们是在搞市场经济。一个新鲜的例子是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很多银行放假停业。从理性上说,银行的做法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之处,可能还是一种合理的商业行为。但是,这种做法却在消费者的信任、感情上失了分。一旦消费者将来有了更多选择,他就会不带任何留恋地弃你而去。这在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状况下,绝不是什么好信号。不仅如此,即使从理性角度来看,这种做法也已明显落伍于代表时代潮流的既竞争又合作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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