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基础之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据圈内人士估计,我国现有地下私募基金的总量远远超过在深沪两地挂牌的封闭式基金。其总量保守估计已在2000亿元左右,较高估计则达5000亿元。按此估算,考虑到这些私募基金紧要投入于证券市场,我们可以认为,虽然在深沪两地挂牌的证券投入基金的股本和净值占流通市值的比率不到4%,但加上私募基金部分,则这一比例有可能赶上甚至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美国1999年投入基金占股票市值的比率为18%)。所以,私募基金实力强大,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引导其走向正确进展的道路。

虽然我国私募基金市场的进展带有自发性、地下性,但却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相当讲求信誉,秩序井然,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出现过大的纠纷问题。正是因为私募基金的市场化,许多公募基金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在这里得到了解决。

首先是基金持有者与经营管理人的激励兼容问题。证券法规范,公募基金每日基金经营管理人的报酬为上日基金资产净值乘1.5%乘1/365,比例相当高,这直接导致部分基金经营管理人希望在短时间内抬高资产净值以获益,临到年底分红时,又迅速做低净值,容易造成违规操作。相反,私募基金大部分只给经营管理者一个固定经营管理费以维持开支(甚至没有经营管理费),其收入从年终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使得基金持有者与经营管理人利益一致。

其次是基金经营管理人的危机承担机制。国际上私募基金的基金经营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基金3%至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经营管理人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我国大部分私募基金目前也采用这种方式,区别的是其比例高达10%至30%,因此发生亏损时,反而是基金经营管理人损失最为严重。之所以比例这么高,是因为我国信用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同时由于其操作处于地下状态,危机较大,比例不高难以吸引资本加盟。

第三是基金经营管理人对于资金持有对象的主动选择机制。据称,一家70亿元规模的私募基金在招募时即对资本持有人提出“八不要”:资金少的不要,一般每人要在3000万元以上;要求固定回报的不要;时间短的不要。

第四是融资和投入方式的充分市场化,其中许多可能触及金融经营管理规范。在私募基金中,一些目前不合法但合理的做法非常盛行。

第五是私募基金开始注重治理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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