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则是什么 能成交吗
集合竞价(9:15-9:25,14:57-15:00)以同一价格成交,若是投资者在集合竞价阶段挂单价格与最终成交价格一样,也是可以交易成功的,集合竞价期间挂单成交原则跟连续竞价阶段是有区别的。
股票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则是什么?
股票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则是最大成交量原则,具体而言有以下三点: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交所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具体而言有以下三点: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在集合竞价阶段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交易所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开盘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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